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「本地展覽補助計畫」

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推出「本地展覽補助計畫」,協助符合資格的廠商減輕參展負擔、拓展市場影響力。

🔹 補助對象

  • 依法設立於臺南市的公司、商業或工廠
  • 每家廠商限申請一案,且不得重複申請其他政府補助。

🔹 補助詳情

  • 單一廠商補助標準
    • 每個攤位最高補助 15,000元
    • 每增加1個攤位,額外補助 5,000元
    • 補助上限為 30,000元
  • 補助項目:僅限 場地租金費,最高補助攤位費用的 50%

🔹 補助方式

  1. 提交申請:填寫申請書、計畫書、經費預算表及相關文件。
  2. 審核通知:經審核通過後,發放補助核准通知函。
  3. 撥款請領:活動結束後30日內,提交成果報告及相關憑證辦理撥款。

📩 申請期限
即日起至 114年10月31日。活動首日需在補助申請完成後30天內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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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情請洽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,電話:(06) 298-2810。